8.1 一般要求


8.1.1 电气设计应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整体美观、维护方便。
8.1.2 电气设备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高效节能、环保安全、耐用可靠的电气产品,不应使用已被国家淘汰的产品,并应优先选用绿色环保、可回收材料制造的电气装置。
8.1.3 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 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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