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防火分隔、固定窗
7.6.1 基本要求
1 防火分区、防火墙、防火隔墙、相关建筑构件、竖向管道井及其他有防火分隔要求的 部位、防火卷帘、防火门窗、变形缝等建筑构造、固定窗都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 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2 建筑工程防火分区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当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符合防火 性能要求的防火卷帘、防火分隔水幕、甲级防火门(窗)等措施进行分隔;
7.6.2 防火分区
核查防火分区的设置、形式、完整性和建筑面积(A 类)
检查方法、部位:
资料核查,现场检查;必要时检查相关施工和测量记录。
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的场所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查验时的抽样数量比例:
按建筑的防火分区总数不少于 20%抽查,且不得少于 5 个,不足 5 个的全部检查;对于 功能复杂的建筑工程, 检查应涵盖不同使用功能的楼层;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包含桑拿浴 室、足疗店等)应全部检查。
误差允许范围:
应符合本导则 5.5.1 条第 3 款的要求; 其中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允许正偏差不应大于规定值 的 5%。
7.6.3 防火墙
1 查看防火墙的设置位置、方式、构造及防火封堵情况(A 类)
2 核查防火墙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A 类)
检查内容(针对上述第 1~2 款):
防火墙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 文件的要求;
防火墙的墙体与柱、梁、楼板结合紧密, 无孔洞、缝隙, 墙上的施工孔洞应采用不燃材料 填塞密实;
防火墙的墙体上嵌有箱体时应在其背部采用不燃材料封堵, 并满足墙体相应耐火极限要求。 检查方法、部位(针对上述第 1~2 款):
资料核查,现场检查。必要时检查施工记录、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产品(内填充材料、 防火封堵材料等)的质量证明文件等。
查验时的抽样数量比例(针对上述第 1~2 款):
按建筑的楼层(防火分区) 总数不少于 20%抽查, 且不得少于 5 层(个) ,不足 5 层(个) 的全部检查, 抽查到的每个楼层(防火分区) 的检查点不少于 3 处、并单独抽查墙体上嵌有箱 体的部位不少于 3 处;
对于功能复杂的建筑工程, 检查应涵盖不同使用功能的楼层, 若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包含桑拿浴室、足疗店等)应被涵盖到。
误差允许范围(针对上述第 1~2 款):
防火墙的设置位置、方式、构造及防火封堵情况不允许出现负偏差;
防火墙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允许出现负偏差。
3 特定管道严禁穿越防火墙(A 类)
4 其他管道穿越防火墙(A 类)
检查内容(针对上述第 3~4 款):
防火墙上严禁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穿过;
其他管道、 电气桥架等穿越防火墙时的封堵材料和保温材料等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 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其他管道、电气桥架等穿越防火墙时, 与防火墙及套管的间隙应用不燃材料填塞密实, 电 气桥架且应用不燃材料在桥架内将电缆、导线之间的空隙封堵严密。
检查方法、部位(针对上述第 3~4 款):
资料核查,现场检查。必要时检查施工记录、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产品(内填充材料、 防火封堵材料等)的质量证明文件等。
查验时的抽样数量比例(针对上述第 3~4 款):
按建筑的楼层(防火分区) 总数不少于 20%抽查, 且不得少于 5 层(个) ,不足 5 层(个) 的全部检查,抽查到的每个楼层(防火分区)的检查点不少于 3 处;
对于功能复杂的建筑工程, 检查应涵盖不同使用功能的楼层, 若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包含桑拿浴室、足疗店等)应被涵盖到。
误差允许范围(针对上述第 3~4 款):
特定管道严禁穿越防火墙,不允许出现负偏差;
其他管道穿越防火墙应满足相关要求,不允许出现负偏差。
7.6.4 防火隔墙、柱、梁、楼板、疏散楼梯、屋顶承重构件
核查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A 类)
检查内容:
防火隔墙、柱、梁、楼板、疏散楼梯、屋顶承重构件等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 符合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防火隔墙的墙体与柱、梁、楼板结合紧密, 无孔洞、缝隙, 墙上的施工孔洞应采用不燃材 料填塞密实;
防火隔墙的墙体上嵌有箱体时应在其背部采用不燃材料封堵, 并满足墙体相应耐火极限要 求。
检查方法、部位: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必要时检查施工记录、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产品(防火玻璃、内 填充材料、防火封堵材料等)的质量证明文件等。
查验时的抽样数量比例:
每类建筑构件按建筑的楼层(防火分区) 总数不少于 20%抽查, 且不得少于 5 层(个) , 不足 5 层(个) 的全部检查, 抽查到的每个楼层(防火分区) 的每类建筑构件的检查点不少于 3 处、并单独抽查墙体上嵌有箱体的部位不少于 3 处;
对于功能复杂的建筑工程, 查验时应涵盖不同使用功能的楼层, 若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 所(包含桑拿浴室、足疗店等)应被涵盖到。
误差允许范围:
防火隔墙、柱、梁、楼板、疏散楼梯、屋顶承重构件等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 允许出现负偏差。
7.6.5 竖向管道井
1 查看设置位置及其耐火性能和检查门的设置(A 类)
2 查看井壁的耐火极限、防火封堵严密性(A 类)
检查内容(针对上述第 1~2 款):
电梯井、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送排风道、污衣井和垃圾井等竖向井道的设置位置及 其耐火性能和检查门的设置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的 要求;
电缆井、管道井的检查门及缝隙、孔洞封堵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 定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竖向井道的井壁的耐火极限、 防火封堵严密性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 规定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竖向井道、管道、电气桥架等穿越楼板时,与楼板及套管的间隙应用不燃材料填塞密实, 电气桥架且应用不燃材料在桥架内将电缆、导线之间的空隙封堵严密。
检查方法、部位(针对上述第 1~2 款):
资料核查,现场检查。必要时检查施工记录、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产品(内填充材料、 防火封堵材料等)的质量证明文件等。
查验时的抽样数量比例(针对上述第 1~2 款):
每类竖向管道井按建筑的楼层(防火分区) 总数不少于 20%抽查, 且不得少于 5 层(个), 不足 5 层(个) 的全部检查, 抽查到的每个楼层(防火分区) 的每类竖向管道井的检查点不少 于 3 处、并单独抽查竖向管道井的检查门的设置情况不少于 3 处;
对于功能复杂的建筑工程, 查验时应涵盖不同使用功能的楼层, 若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 所(包含桑拿浴室、足疗店等)应被涵盖到。
误差允许范围(针对上述第 1~2 款):
竖向井道的设置位置及其耐火性能和检查门的设置不允许出现负偏差;
竖向井道的井壁的耐火极限、防火封堵严密性不允许出现负偏差。
7.6.6 其他有防火分隔要求的部位
1 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设置的实体墙高度、防火挑檐和隔板的宽度(A 类)
检查方法、部位:
资料核查,现场检查。必要时检查施工测量记录。
查验时的抽样数量比例:
按建筑的楼层(防火分区) 总数不少于 20%抽查, 且不得少于 5 层(个) ,不足 5 层(个) 的全部检查,抽查到的每个楼层(防火分区)的检查点不少于 3 处。
误差允许范围:
应符合本导则 5.5.1 条第 3 款的要求。
2 建筑幕墙在每层楼板外沿处的防火措施;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的防火封堵 (A 类)
检查方法、部位: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必要时检查施工记录、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产品(防火玻璃、内 填充材料、防火封堵材料等)的质量证明文件等。
查验时的抽样数量比例:
按建筑设置幕墙的楼层(防火分区)总数不少于 20%抽查,且不得少于 5 层(个),不 足 5 层(个) 的全部检查, 抽查到的每个楼层(防火分区) 的每类竖向管道井的检查点不少于 3 处;
对于功能复杂的建筑工程, 查验时应涵盖不同使用功能的楼层, 若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 所(包含桑拿浴室、足疗店等)应被涵盖到。
误差允许范围:
不允许出现负偏差。
3 实体墙、防火挑檐和隔板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A 类)
检查方法、部位:
资料核查,现场检查。必要时检查施工记录、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产品(内填充材料、 防火封堵材料等)的质量证明文件等。
查验时的抽样数量比例:
每类建筑构件按建筑的楼层(防火分区) 总数不少于 20%抽查, 且不得少于 5 层(个) , 不足 5 层(个) 的全部检查, 抽查到的每个楼层(防火分区) 的每类建筑构件的检查点不少于 3 处;
对于功能复杂的建筑工程, 查验时应涵盖不同使用功能的楼层, 若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 所(包含桑拿浴室、足疗店等)应被涵盖到。
误差允许范围:
不允许出现负偏差。
4 住宅建筑外墙上相邻户开口之间的墙体宽度(A 类)
5 建筑外墙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 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B 类)
检查方法、部位(针对上述第 4~5 款):
资料核查,现场检查。必要时检查施工测量记录。
查验时的抽样数量比例(针对上述第 4~5 款):
按建筑的楼层(防火分区) 总数不少于 20%抽查, 且不得少于 5 层(个) ,不足 5 层(个) 的全部检查,抽查到的每个楼层(防火分区)的检查点不少于 3 处。
误差允许范围(针对上述第 4~5 款):
应符合本导则 5.5.1 条第 3 款的要求。
7.6.7 防火卷帘
1 查看设置类型、位置、除中庭等处以外的防火分隔部位卷帘长度和防火封堵严密性(B 类)
检查内容:
防火卷帘的设置类型、位置、长度等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 设计文件的要求;
防火卷帘应具有防烟性能, 与楼板、梁和墙、柱等之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严 密。
检查方法、部位: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必要时检查施工安装过程记录、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产品(内填 充材料、防火封堵材料等)的质量证明文件等。
查验时的抽样数量比例:
按实际安装樘数不少于 20%抽查,且不得少于 5 樘,总数少于 5 樘的全数检查。 误差允许范围:
应符合本导则 5.5.1 条第 3 款的要求。
2 抽查防火卷帘, 检查国家法定消防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B 类)
检查方法、部位: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 检查国家法定消防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并进 行一致性检查,现场检查判断产品质量。
查验时的抽样数量比例:
按实际安装樘数不少于 20%抽查,且不得少于 5 樘,总数少于 5 樘的全数检查。 误差允许范围:
不允许出现负偏差。
3 是否具有机械操作控制、手动控制和联动控制等功能(B 类)
检查内容:
防火卷帘应具有机械操作控制、手动控制和联动控制等功能, 运行正常, 关闭严密, 手动 控制和联动控制信号应向消防控制室反馈。联动控制功能详见本导则电气相关内容;
防火卷帘应设置门楣和箱体, 导轨和卷轴应安装在相应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构件上, 该构 件应满足卷帘承重要求,导轨、传动装置、控制机构安装牢固;
导轨滑动平直,卷帘在导轨内运行平稳、顺畅,无卡塞。
检查方法、部位:
资料核查,现场检查。按下列方式操作,查看卷帘运行情况和反馈信号:
1 现场触发手动控制按钮;
2 消防控制室手动发出控制信号;
3 触发相关的火灾探测器;
4 需要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当一个火灾探测器报警后防火卷帘下降至距地面 1.8 米
处停滞, 另一个相关探测器报警后, 卷帘应继续下降至地面, 并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号, 其控 制功能、信号反馈均应正常。
查验时的抽样数量比例:
按实际安装樘数不少于 20%抽查,且不得少于 5 樘,总数少于 5 樘的全数检查。 误差允许范围:
不允许出现负偏差。
7.6.8 防火门、窗
1 查看设置位置、类型、开启方式,核对设置数量,提示标识、检查安装质量(B 类)
检查方法、部位: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 核对消防设计审查图纸, 检查防火门、窗的设置位置、类型、开启 方式, 核对设置数量、 提示标识, 检查国家法定消防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并进行一致性检查,现场检查判断安装质量。
查验时的抽样数量比例:
每一类别的防火门、窗按实际安装樘数不少于 10%抽查,且不得少于 10 樘,总数少于 10 樘的全数检查。
误差允许范围:
不允许出现负偏差。
2 常闭防火门的自闭功能,常开防火门、窗的联动控制功能(B 类)
检查方法、部位: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测试, 模拟火灾报警, 测试电动防火门、窗的联动控制启闭功能, 并 查看信号反馈情况。
查验时的抽样数量比例:
常闭防火门的自闭功能按实际安装樘数不少于 10%抽查,且不得少于 10 樘,总数少于 10 樘的全数检查;
常开电动防火门、窗的联动控制功能按建筑整体选取不少于 3 樘抽查, 总数少于 3 樘的全 数检查。
误差允许范围:
不允许出现负偏差。
3 防火门、防火窗、防火玻璃需提供国家法定消防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进行审 查和核对(B 类)
检查方法、部位: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 检查国家法定消防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并进 行一致性检查,现场检查判断产品质量。
查验时的抽样数量比例:
每一类别的防火门、防火窗、防火玻璃按实际安装樘数不少于 10%抽查,且不得少于 10 樘,总数少于 10 樘的全数检查。
误差允许范围:
不允许出现负偏差。
4 防火门及其配件要求(B 类)
检查内容:
防火门及其配件应安装牢固, 门扇启闭灵活, 关闭严密; 闭门器、顺序器、密封条等配件 应满足使用要求和防火要求。
检查方法、部位:
现场检查测试, 将防火门扇开启到最大位置释放, 观察关闭顺序、闭门功能、关闭后的严 密性。
查验时的抽样数量比例:
按实际安装樘数不少于 10%抽查,且不得少于 10 樘,总数少于 10 樘的全数检查。 误差允许范围:
不允许出现负偏差。
5 门框与墙体间缝隙填嵌密实情况(B 类)
检查内容:
门框与墙体间缝隙填嵌密实, 门扇与门框结合紧密, 门框、门扇表面无破损, 密封条安装 顺直,与门结合牢固、紧密;
钢质防火门门框、钢质防火窗窗框要考虑灌浆到位。
检查方法、部位:
资料核查,现场检查。
查验时的抽样数量比例:
每一类别的防火门、窗按实际安装樘数不少于 10%抽查,且不得少于 10 樘,总数少于 10 樘的全数检查。
误差允许范围:
不允许出现负偏差。
7.6.9 变形缝
1 核查变形缝内的填充材料和变形缝的构造基层(B 类)
检查内容:
变形缝内的填充材料和变形缝的构造基层应采用不燃材料。
检查方法、部位: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必要时检查施工安装过程记录、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产品(内填 充材料、防火封堵材料等)的质量证明文件等。
查验时的抽样数量比例:
按建筑的楼层(防火分区) 总数不少于 20%抽查, 且不得少于 5 层(个) ,不足 5 层(个) 的全部检查,抽查到的每个楼层(防火分区)的检查点不少于 3 处。
误差允许范围:
不允许出现负偏差。
2 核查跨越防火分区的变形缝(B 类)
检查内容:
跨越防火分区的变形缝应采用不燃材料填塞密实;
防火门开启时门扇不应跨越变形缝。
检查方法、部位: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必要时检查施工安装过程记录、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产品(内填 充材料、防火封堵材料等)的质量证明文件等。
查验时的抽样数量比例:
按建筑的楼层(防火分区) 总数不少于 20%抽查, 且不得少于 5 层(个) ,不足 5 层(个) 的全部检查,抽查到的每个楼层(防火分区)的检查点不少于 3 处。
误差允许范围:
不允许出现负偏差。
3 核查穿过建筑内变形缝的管道(B 类)
检查内容:
管道穿过建筑内的变形缝时, 应在穿过处加设不燃材料制作的套管或采取其他防变形措施, 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检查方法、部位: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必要时检查施工安装过程记录、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产品(内填 充材料、防火封堵材料等)的质量证明文件等。
查验时的抽样数量比例:
按建筑的楼层(防火分区) 总数不少于 20%抽查, 且不得少于 5 层(个) ,不足 5 层(个) 的全部检查,抽查到的每个楼层(防火分区)的检查点不少于 3 处。
误差允许范围:
不允许出现负偏差。
7.6.10 固定窗
1 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其固定窗的设置(A 类)
2 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地上建筑或部位、场所,其固定窗的设置(B 类)
对照设计文件,现场检查固定窗设置位置,测量固定窗面积。
查验时的抽样数量比例(针对上述第 1~2 款):
按建筑的楼层(防火分区) 总数不少于 20%抽查, 且不得少于 5 层(个) ,不足 5 层(个) 的全部检查, 抽查到的每个楼层(防火分区) 的检查点不少于 5 处,不足 5 处的全部检查, 且 确定的抽查楼层(防火分区)对应的楼梯间的固定窗全部检查。
误差允许范围(针对上述第 1~2 款):
应符合本导则 5.5.1 条第 3 款的要求。
- 上一节:7.5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
- 下一节:7.7 防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