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气瓶检测的验收
7.4.1 资料验收
气瓶维修检测报告内容:至少包括气瓶维修检测报告(详见附录C)、灭火剂抽检报告(详见附录D)、气瓶定期检验报告(详见附录E)等。
7.4.2 现场验收
a) 经检验合格的气瓶应有检验标志及色标;
b) 瓶组合格证(检修)内容:至少包括充装介质、规格型号、容器阀号、气瓶瓶号、空瓶重量、使用温度、药剂重量、工作压力、总重量、执行标准、检修日期、下次检验日期等,填写清晰完整;
c) 逐只检查瓶组压力,其结果应符合表1、表2的规定;
d) 气瓶可靠固定,管路可靠连接。
气瓶维修检测报告内容:至少包括气瓶维修检测报告(详见附录C)、灭火剂抽检报告(详见附录D)、气瓶定期检验报告(详见附录E)等。
7.4.2 现场验收
a) 经检验合格的气瓶应有检验标志及色标;
b) 瓶组合格证(检修)内容:至少包括充装介质、规格型号、容器阀号、气瓶瓶号、空瓶重量、使用温度、药剂重量、工作压力、总重量、执行标准、检修日期、下次检验日期等,填写清晰完整;
c) 逐只检查瓶组压力,其结果应符合表1、表2的规定;
d) 气瓶可靠固定,管路可靠连接。
- 上一节:7.2 检测方案
- 下一节:7.4 气瓶检测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