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3 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防火
7.12.1 基本要求
1 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 以 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6 等标准的规定,工程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 项工程应验收合格。
7.13.1 基本要求 1 防烟、排烟系统的设置和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防火措施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 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2 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气调节系统防火的消防查验,应在相关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 完成并符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及《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 南》等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基础上进行, 施工、调试记录和设施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应齐全。 3 查验时的抽样数量比例:应按楼层(防火分区)进行抽查,抽查的楼层(防火分区) 按其总数不少于 20%确定, 且抽查数量不得少于 5 层(个) ,当总数少于 5 层(个) 时全数检 查; 抽查楼层(防火分区) 的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走道等全数检查, 其 他场所(部位)抽查点不得少于 3 处,总数少于 3 处时全数检查。相同的标准楼层最多按 2 层计入。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全数检查。对于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补风机等系统风机设 备, 分别按其安装风机总数不少于 30%抽查, 且各不少于 3 台,总数少于 3 台的全数检查。消 防排烟、加压、补风系统风量,按系统总数不少于 10%抽查,且各不得少于 1 个。 I 防烟系统 7.13.2 自然通风 1 查看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含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共用前室及消防电梯 前室) 及避难层(间) 等场所(部位) 自然通风设施的设置, 测量自然通风窗的开启面积 (A 类) 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检查自然通风防烟的设置场所(部位) 是否符合要求, 其自然通风 窗的设置位置和开启面积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的 要求。 误差允许范围: 自然通风窗应按《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 相关规定核算其开启面积, 允许 偏差不应大于 5%。 2 查看敞开楼梯间自然通风设施的设置,测量自然通风窗的开启面积(B 类) 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检查自然通风防烟的设置场所(部位) 是否符合要求, 其自然通风 窗的设置位置和开启面积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的 要求。 误差允许范围: 自然通风窗应按《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 相关规定核算其开启面积, 允许 偏差不应大于 5%。 7.13.3 机械加压送风设施 1 查看设置形式 (A 类) 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抽查机械防烟设置场所(部位) 的设置形式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工 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2 查看风机的规格、性能参数及安装(B 类) 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风机规格、性能参数等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风机安装于室内时应设置专用风机房, 安装在室外时应有符合规 定的防护措施。 风机安装稳固, 叶轮旋转方向正确, 安装应符合相关要求。 核查风机的铭牌(性 能参数)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资料。 3 风机的主备电源及自动切换(B 类) 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资料核查,现场检查。对确定抽查的风机进行检查,检查其主备电源自动切换是否正常。 风机应有主备电源,自动切换正常。 4 风机的就地启停、运转情况(A 类) 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风机的就地(风机控制柜处) 手动启、停功能是否正常, 运转无异 常振动与声响。 5 室外进风口的设置(B 类) 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室外进风口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 定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宜布置在室外机械排烟口的下方, 两者的水平或垂直距离应符合相关 要求且不应受火、烟威胁。 误差允许范围: 室外进风口与机械排烟风机的出风口两者的水平或垂直距离实测值与设计值的允许负偏 差不得大于 5%。 7.13.4 防烟管道 1 风管的设置与安装(B 类) 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检查其风管的设置(布置) 及其安装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 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2 检查管道材质及耐火极限要求(A/B 类) 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检查风管的壁厚(采用镀锌钢板时) 和耐火极限是否符合国家及地 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核查产品证明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 查验时的抽样数量比例: 现场核对材料使用情况及采用镀锌钢板时的壁厚或不同种类不同耐火极限要求, 现场抽查 数量不少于 3 处。 误差允许范围: 风管的壁厚的实测值与设计值的允许负偏差不得大于 5%。复合成品风管板材厚度的实测 值与型式检测报告的允许负偏差不得大于 5%。 3 风管穿越防火墙、防火隔墙、楼板处的孔隙封堵及穿越处风管的防火措施(A 类) 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检查风管穿越防火墙、防火隔墙、楼板处的孔隙封堵和穿越处防火 阀两侧各 2.0m 范围内风管的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 设计文件的要求。 7.13.5 加压送风口、余压阀及防火阀 1 设置位置、型号及产品质量(B 类) 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检查加压送风口、余压阀及防火阀的位置、型号、铭牌和产品合格 证明文件,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查验时的抽样数量比例: 加压送风口、余压阀及防火阀数量各不少于 2 处,总数少于 2 处时全数检查。加压送风口 及加压送风管穿越防火分区处的防火阀全数检查。 2 安装及其功能(C 类) 1) 加压送风口、余压阀及防火阀应安装牢固,风口、阀门的执行机构动作灵敏,手控脱 扣缆绳安装合理无死弯、死角,开启、复位动作灵活可靠。 2) 常闭加压送风口的电动、手动开启和复位、信号反馈均应正常。 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检查加压送风口及加压送风管穿越防火墙、防火隔墙、楼板处的防 火阀安装及功能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查验时的抽样数量比例: 加压送风口、余压阀及防火阀数量各不少于 2 处,总数少于 2 处时全数检查。加压送风口 及加压送风管穿越防火分区处的防火阀全数检查。 II 排烟系统 7.13.6 防烟分区 1 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A 类) 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资料核查,现场检查。核查防烟分区是否跨越越防火分区。 查验时的抽样数量比例: 按该建筑防烟分区总数不少于 20%抽查,且不得少于 5 个,总数不足 5 个的全部检查。 2 防烟分区的划分,核查位置、建筑面积、形式和完整性(B 类) 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资料核查,现场检查。 防烟分区的位置、防烟分区建筑面积、长边长度、形式和完整性等都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工 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查验时的抽样数量比例: 按该建筑防烟分区总数不少于 20%抽查,且不得少于 5 个,总数不足 5 个的全部检查。 误差允许范围: 防烟分区的面积及长边长度应按《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 的相关规定现 场测量,其允许偏差均不应大于规定值的 5%。 3 挡烟设施的设置,并核对其产品合格证明文件(B 类) 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检查防烟分区分隔材料的燃烧性能、挡烟设施的高度、活动挡烟设 施的手动控制机构的设置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资料是否符合符合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 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查验时的抽样数量比例: 按其安装总数不少于 30%抽查,且各不少于 3 处,总数少于 3 处的全数检查。 误差允许范围: 固定挡烟垂壁的距地高度、 活动挡烟垂壁下降高度实测值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消防 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实测值与设计值的允许偏差不得大于 5%。 1 查看自然排烟设施设置位置, 测量自然排烟窗距防烟分区最远点的距离和有效开启面 积(A/B 类) 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检查普通自然排烟设施的设置场所(含厂房、仓库) (部位) 是否 符合符合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检查防烟分区内最远 点距自然排烟口的水平距离, 检查自然排烟窗(口) 的竖向设置位置、高度和有效面积, 是否 符合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误差允许范围: 最远点距自然排烟口距离的测量允许正偏差不应大于规定值的 5%;排烟窗的有效排烟面 积应按《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 及《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 南(2020 版》浙消〔2020〕166 号的相关规定现场测量, 其允许负偏差不应大于规定值的 5%。 2 查看自然排烟窗(口)的开启方式(B 类) 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检查开启装置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及 设计文件的要求,同时还应检查其手动、自动装置(如有)的开启是否正常; 误差允许范围: 自动排烟窗的开启时间应符合规范要求。 7.13.8 机械排烟系统设置与排烟风机、补风机 1 机械排烟系统的设置形式(A 类) 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对确定抽查的排烟风机的系统设置进行核查, 检查其是否符合国家 及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2 排烟风机、补风机的选型与安装(B 类) 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检查排烟风机、补风机的位置、规格及性能参数等是否符合国家及 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要求。风机安装于室内时应设置专用风机房, 安装在 室外时应有符合规定的防护措施。风机安装稳固, 叶轮旋转方向正确。核查排烟风机、补风机 的铭牌(性能参数) 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资料, 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及 设计文件的要求。 3 排烟风机、补风机主备电源,自动切换正常。(B 类) 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对排烟风机、补风机进行检查, 检查其主备电源自动切换是否正常。 4 排烟风机、补风机的就地启停、运转情况(A 类) 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对排烟风机、补风机进行检查, 检查其就地(风机控制柜处) 手动 启、停功能是否正常。排烟风机、补风机应能就地启停,运转正常,无异常振动与声响。 5 排烟补风系统(补风机)及其室外进风口的设置(B 类) 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核查补风系统(补风机) 的室外进风口的设置, 室外进风口宜布置 在室外机械排烟口的下方, 两者的水平或垂直距离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误差允许范围: 室外进风口与机械排烟风机的出风口两者的水平或垂直距离实测值与设计值的允许偏差 不得大于 5%。 7.13.9 排烟、补风管道 1 检查管道布置(B 类) 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检查其风管的设置(布置) 及其安装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 消防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2 检查管道材质及耐火极限要求(A/B 类) 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检查风管的壁厚(采用镀锌钢板时) 和耐火极限是否符合国家及地 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核查产品证明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 查验时的抽样数量比例: 现场核对材料使用情况及采用镀锌钢板时的壁厚或不同种类不同耐火极限要求, 现场抽查 数量不少于 3 处。少于 3 处的全处检查。 误差允许范围: 风管的壁厚的实测值与设计值的允许负偏差不得大于 5%。复合成品风管板材厚度的实测 值与型式检测报告的允许负偏差不得大于 5%。 3 风管穿越防火墙、防火隔墙、楼板处的孔隙封堵及穿越处风管的防火措施(A 类) 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检查风管穿越防火墙、防火隔墙、楼板处的孔隙封堵和穿越处防火 阀两侧各 2.0m 范围内风管的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 设计文件的要求。 7.13.10 查看排烟防火阀、排烟阀(口)及防火阀 1 查看排烟防火阀、排烟阀(口)及防火阀的设置位置、型号(A/B 类) 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检查排烟风机入口处、风管穿越防火墙、防火隔墙、楼板处其设置 位置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核查产品证明证 明文件及相关资料。 误差允许范围: 排烟口与与附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邻边缘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排烟口与与附该防烟 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排烟防火阀、排烟阀及防火阀距墙端面水平距离实测值与设计值的允 许负偏差不得大于 5%。 2 安装及其功能(C 类) 1)排烟防火阀、排烟阀(口)及防火阀应安装牢固,风口、阀门的执行机构动作灵敏, 手控脱扣缆绳安装合理无死弯、死角,开启、复位动作灵活可靠。 2) 排烟防火阀、防火阀、关闭和复位功能应正常, 信号反馈正常; 排烟阀(口) 的电动、 手动开启和复位、信号反馈均应正常。 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检查各阀门安装及功能测试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 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7.13.11 系统功能 1 加压送风机的远程、自动启动、火灾报警时的联动控制(A 类) 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对确定抽查的加压送风机的远程(消防控制室) 手动和自动启动功 能进行检查, 检查其功能及信号反馈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 计文件的要求。结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作 1~2 次联动试验,常闭加压送风口与加压送风机的 联动功能后信号反馈应正常。 误差允许范围: 火灾确认后,联动开启加压送风机所用时间符合规范要求。 2 排烟风机、补风机的远程和自动控制, 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火灾报警时的联动 控制(A/B 类)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对排烟风机、补风机的远程(消防控制室) 手动和自动启动功能进 行检查,检查其功能及信号反馈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 件的要求。同时检查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排烟防火阀与其连锁关闭的功能。结合火灾自动报警系 统作 1~2 次联动试验,检查排烟阀(口)、排烟风机和补风设施的联动开启功能以及与排烟 无关的通风、空调系统的自动关闭功能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误差允许范围: 火灾确认后, 联动开启及与排烟无关的通风、空调系统的自动关闭所用时间符合规范要求。 3 与房间相邻的走道常闭排烟口的联动控制、全部采用常开排烟口的场所排烟的联动控 制(B 类) 与房间相邻的走道防烟分区, 在其烟感报警后, 排烟系统的走道常闭排烟口应能自动开启。 全部采用常开排烟口(无常闭排烟口) 的场所, 其排烟系统应能直接通过火灾报警信号联动启 动排烟风机。当火灾确认后, 担负两个及以上防烟分区的排烟系统, 应仅打开着火防烟分区的 排烟阀或排烟口,其他防烟分区的排烟阀或排烟口应呈关闭状态。 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抽查排烟系统的走道防烟分区常闭排烟口在其烟感报警后的自动开 启功能, 抽查全部采用常开排烟口(无常闭排烟口) 的场所直接通过火灾报警信号联动启动排 烟风机的功能,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4 活动挡烟垂壁的启动(B 类) 活动挡烟垂壁的联动调试方法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活动挡烟垂壁应在火灾报警后联动下降到设计高度; 2 活动挡烟垂壁的手动控制机构安装位置合理,操作灵活。 3 动作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资料核查,现场检查。 误差允许范围: 火灾确认后,活动挡烟垂壁联动下降到设计高度所用时间符合规范要求 5 自动排烟窗的控制方式(B 类) 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检查其开启功能及信号反馈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结合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作 1~2 次联动试验。 误差允许范围: 火灾确认后,自动排烟窗联动开启到符合要求的位置所用时间符合规范要求。 6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余压值与门洞断面风速以及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量的实测值(B 类) 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对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分别对应的系统测试记录和第三方检测报 告(所有机械加压送风、排烟系统均应有施工方测试记录和第三方检测报告) 进行检查, 余压 值、门洞断面风速和排烟量符合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误差允许范围: 余压值、门洞断面风速和排烟量实测值的允许负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值的 10%。 7.13.12 通风、空调系统防火 1 检查通风、空调系统内处防火阀的设置(A 类) 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资料核查,现场检查。检查防火阀的设置是否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锅炉房设计标准》GB50041 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及设 计文件要求。 2 通风、空调系统风管穿越防火墙、防火隔墙、楼板处的孔隙封堵及穿越处风管的防火 保护措施(A 类) 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 检查通风空调风管穿越防火墙、防火隔墙、楼板处的孔隙封堵和穿 越处防火阀两侧各 2.0m 范围内风管的防火保护措施是否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查验时的抽样数量比例: 穿越防火墙(防火分区) 处全数检查, 其他穿越部位抽查数不少于 3 个,总数少于 3 个的 全数检查。 3 检查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材料以及设备、管道的绝热材料、加湿材料、消声材 料及其粘合剂(B 类) 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 对照质量证明文件, 现场核对 材料使用情况是否设计文件及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查验时的抽样数量比例: 按各类材料不同,现场抽查数量不少于 3 处。 7.13.13 合格判定准则 1 A 类项目不合格数量为 0、B 类项目不合格数量小于或等于 2、B 类项目不合格数量与 C 类项目不合格数量之和小于或等于 6 的,判定为合格。 2 不符合本条第 1 款合格判定准则的,判定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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