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 火灾探测装置的热稳定性试验
6.26.1 试验前将两只火灾探测装置试样置于(20±5)℃的环境中不少于30min。
6.26.2 将火灾探测装置浸入液浴内,液浴的温度为低于火灾探测装置额定动作温度(16±2)℃,液浴试验区域的温度偏差不应超过±1℃。5min后将火灾探测装置从液浴中取出,立即浸入(10±1)℃的液浴中,其结果应符合5.6.4的规定。
6.26.2 将火灾探测装置浸入液浴内,液浴的温度为低于火灾探测装置额定动作温度(16±2)℃,液浴试验区域的温度偏差不应超过±1℃。5min后将火灾探测装置从液浴中取出,立即浸入(10±1)℃的液浴中,其结果应符合5.6.4的规定。
- 上一节:6.24 性能试验
- 下一节:6.26 火灾探测装置的热稳定性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