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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CECS219: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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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调试
6.1.1 系统调试应在系统施工完成后进行。
6.1.2 系统调试应包括简易报警控制器、水源、排水设施等内容。
6.1.3 调试过程中,系统排出的水应通过排水设施全部排走。
条文说明
主要对系统的调试时间、调试内容以及调试过程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规定。
上一节:
6 调试及验收
下一节:
6.2 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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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设计
3.1 一般规定
3.2 系统选型
3.3 设计基本参数
3.4 喷头及其布置
3.5 供水
3.6 管道和附件
3.7 管道水力计算
4 施工
4.1 施工准备
4.2 管网安装
4.3 喷头安装
5 试压
5.1 一般规定
5.2 水压试验
6 调试及验收
6.1 调试
6.2 验收
7 维护管理
附录A 当量长度表
本规程用词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