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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炸药生产厂房设计规范 GB51009-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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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楼梯
5.6.1 供安全疏散用的室内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封闭楼梯间的门应为开向疏散方向的乙级防火门。
5.6.2 火炸药生产厂房内的平台宜为钢制或钢筋混凝土制。梯段宜为钢制,净宽度不宜小于0.9m,坡度不宜大于45°。平台和梯的面层,应与本厂房地面一致。
5.6.3 供安全疏散用的楼梯踏步的最小宽度宜为0.26m,最大高度宜为0.17m。踏步应采取防滑措施。
5.6.4 供安全疏散用的楼梯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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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地面和楼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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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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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工艺布置
5 建筑
5.1 一般规定
5.2 屋面、顶棚
5.3 墙体
5.4 地面和楼面
5.5 门窗
5.6 楼梯
5.7 安全疏散
6 结构
6.1 结构选型
6.2 结构计算
6.3 结构构造
7 给水、消防与排水
8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8.1 一般规定
8.2 采暖
8.3 通风和空气调节
9 动力
10 电气
10.1 供电电源及负荷分级
10.2 电气危险场所分类
10.3 电气设备
10.4 室内电气线路
10.5 照明
10.6 10kv及以下变(配)电所和配电室
10.7 防雷和接地
10.8 防静电
10.9 通信
11 自动控制
11.1 一般规定
11.2 检测、控制和联锁装置
11.3 仪表设备及线路
11.4 控制室
11.5 火灾自动报警
11.6 视频监视系统
附录A 危险品生产工序的卫生特征分级
附录B 火药、炸药危险场所电气类别及防雷类别
附录C 火药、炸药危险场所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的分组划分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