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防火隔离
4.4.1 毗邻仿古建筑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毗邻两栋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体不应开设门窗洞口;
2 分隔墙体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独立实体墙,墙体高度应高出两相邻建筑较高一面的外墙或可燃屋檐不小于0.50m,且长度不应小于两相邻建筑较长一面的外墙。
4.4.2 同一仿古建筑内的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多种使用功能场所时,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 两个单元之间的隔墙、分户墙和顶棚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3 车库和生活区域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顶棚分隔开;
4 厨房宜设置在建筑靠外墙部位,餐饮类经营场所的厨房应采用不燃性实体墙和乙级防火门、窗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
条文说明
4.4.1 为了防止火灾在建筑物中蔓延,应按建筑等级的限制对其进行防火分隔,将其划分为若干小区。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对不同使用性质的建筑物的独立分区的大小作了规定。主要的防火分隔物有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垂壁、防火水幕等。仿古建筑是一种特殊的现代建筑形式,为了保持它符合古代建筑风格,防火卷帘、金属防火门等不符合古代建筑风格的防火产品都不能使用。仿古建筑和古建筑一样大多有很多隔间,所以可以采用划分建筑结构空间的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两防火分区之间的门可采用特殊设计的木质防火门,使其既符合建筑风格,又能起到防火分隔的作用。在一些特殊的区域,比如高大的门窗等开口处,可以设置隐蔽的防火水幕。
4.4.2 由于仿古建筑多是相依而建,防火分隔、分区不能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要求设计,则需对其最大面积进行规定。当数座仿古建筑占地面积总和不大于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可以把它视为一座建筑。本条规定了同一仿古建筑内部的防火分隔,尤其是规定了车库和生活区域之间的防火分隔。在住宅建筑下部设置停车库的形式越来越普遍,但这也为火灾和烟气竖向蔓延提供了条件,因此要求墙和顶棚需有一定耐火极限。
本条也规定了厨房设置部位以及防火分隔要求。厨房火灾时有发生,主要原因是电气设备过载老化、燃气泄漏或油烟机、排油烟管道着火等。目前许多餐饮或旅馆、工厂中的厨房内均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并采取了较严格的分隔措施,发生火灾时均能迅速扑救和控制,有效地减少了火灾危害。
- 上一节:4.3 街区内交通道路
- 下一节:4.5 安全疏散通道及避难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