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查验的组织实施
4.3.1 消防查验应按以下要求组织实施:
1 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和技术服务等有关单位进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对建筑工程是否符合消防要求进行查验;
2 设计单位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章 确认,并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质量负责;
3 施工单位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对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章确认, 并对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负责、对建筑工程是否按图施工负责;
4 工程监理单位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对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章 确认,并对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 上一节:4.2 查验的要求
- 下一节:4.4 查验的抽样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