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室内散热设备


2.2.1 散热器
散热器主要类型见表2.2.1-1。

表2.2.1-1  散热器主要类型
表2.2.1-1  散热器主要类型

1 产品主要技术经济性能
  1)钢制散热器
    ①主要类型、适用范围(表2.2.1-2)。
    ②主要技术经济性能(表2.2.1-3)。
    ③相关标准(表2.2.1-4)。

表2.2.1-2  钢制散热器主要类型、适用范围
表2.2.1-2  钢制散热器主要类型、适用范围

表2.2.1-3  钢制散热器主要技术经济性能
表2.2.1-3  钢制散热器主要技术经济性能

注:本章节所列使用寿命和热价均指:1. 使用寿命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使用年限。
2. 热价为按单位标准散热量(W)计算出的散热器价格(为2008年底北京市现阶段场零售价格,仅供参考)。

表2.2.1-4  钢制散热器相关标准
表2.2.1-4  钢制散热器相关标准

  2)铜(钢)铝复合型散热器
    ①主要类型、适用范围(表2.2.1-5)。
    ②主要技术经济性能(表2.2.1-6)。
    ③相关标准(表2.2.1-7)。

表2.2.1-5  铜(钢)铝复合型散热器主要类型、适用范围
表2.2.1-5  铜(钢)铝复合型散热器主要类型、适用范围

表2.2.1-6  铜(钢)铝复合型散热器主要技术经济性能
表2.2.1-6  铜(钢)铝复合型散热器主要技术经济性能

表2.2.1-7  铜(钢)铝复合型散热器相关标准
表2.2.1-7  铜(钢)铝复合型散热器相关标准

  3)铜管对流散热器
    ①适用范围(表2.2.1-8)。
    ②主要技术经济性能(表2.2.1-9)。
    ③相关标准(表2.2.1-10)。

表2.2.1-8  铜管对流散热器适用范围
表2.2.1-8  铜管对流散热器适用范围

表2.2.1-9  铜管对流散热器主要技术经济性能
表2.2.1-9  铜管对流散热器主要技术经济性能

表2.2.1-10  铜管对流散热器相关标准
表2.2.1-10  铜管对流散热器相关标准

  4)铝制柱翼型散热器
    ①适用范围(表2.2.1-11)。
    ②主要技术经济性能(表2.2.1-12)。
    ③相关标准(表2.2.1-13)。

表2.2.1-11  铝制柱翼型散热器适用范围
表2.2.1-11  铝制柱翼型散热器适用范围

表2.2.1-12  铝制柱翼型散热器主要技术经济性能
表2.2.1-12  铝制柱翼型散热器主要技术经济性能

表2.2.1-13  铝制柱翼型散热器相关标准
表2.2.1-13  铝制柱翼型散热器相关标准

  5)内腔无砂灰铸铁散热器
    ①适用范围(表2.2.1-14)。
    ②主要技术经济性能(表2.2.1-15)。
    ③相关标准(表2.2.1-16)。

表2.2.1-14  内腔无砂灰铸铁散热器适用范围
表2.2.1-14  内腔无砂灰铸铁散热器适用范围
表2.2.1-15  内腔无砂灰铸铁散热器主要技术经济性能
表2.2.1-15  内腔无砂灰铸铁散热器主要技术经济性能
表2.2.1-16  内腔无砂灰铸铁散热器相关标准
表2.2.1-16  内腔无砂灰铸铁散热器相关标准

2 设计选用要点
  1)按建筑物使用功能、特点进行散热器选型,主要依据:工作压力、散热能力、耐用性能、热价、水阻特性、工艺外观等。根据国家对节能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在选用散热器时,还应考虑散热器生产过程及使用过程的节能,以及散热器金属热强度等因素。
  2)散热器散热量应按GB/T13754—2008《采暖散热器散热量测试方法》,经国家认定单位测试得到(测试条件为上进下出连接方式,闭式小室内进行。辐射器进水温度t1=95℃,出水温度t2=70℃;对流器进水温度t1=88.7℃,出水温度t2=76.3℃;室内温度t3=18℃,即△t=(t1+t2)/2-t3=64.5℃,测试得到的散热量称为标准散热量)。厂家提供产品时,需核对对应产品检测报告。若设计条件(如热水供回水温度、室内温度、有无散热器罩等)与标准散热量计算条件不同,则应对散热量进行修正。
  3)散热器的散热功能与装饰效果相统一的产品,不应再加装暖气罩。
  4)辐射型散热器外表面涂刷银粉漆或金粉漆,将显著降低辐射散热能力,故应禁用。宜采用不含金属材质的表面涂层,以改善散热器热工性能和装饰效果。
  5)避免在轻型隔断墙上直接挂装散热器。
  6)针对集中供暖系统,钢制、铝制散热器应选用具有严格涂装工艺进行内防蚀保护处理的产品,但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则对产品无内防蚀要求。
    ①钢制散热器:闭式循环供热采暖系统,热媒符合GB1576工业锅炉水质标准要求,能够实现非采暖季节满水保养。
    ②铝制散热器:中性热水的分户供暖系统,或PH值6.5~8.5的二次水供暖系统。
  7)住房装修时更换散热器,需注意:
    ①换装为不同材质(如铸铁更换为铝)的轻型散热器,将可能使混装系统中的轻型散热器提前蚀穿(水流程不接触铝材的铜、钢铝复合型散热器除外),不应轻易采用。
    ②系统要进行校核计算和调节,避免更换散热器破坏原有系统的水力平衡。
  8)钢、铝、铜(钢)铝复合、铜管对流器等轻型散热器宜带包装安装,在室内装饰装修完成后或使用前拆除包装物(膜)。
  9)散热器连接宜选用专用配件。禁上铝制散热器的铝制螺纹与系统钢管直接连接。
10)散热器供暖(灰铸铁散热器除外)应采用闭式循环系统,膨胀水箱宜选用带隔膜式类型产品,防止空气通过水箱进入系统。在非采暖季节中要求满水保养,如供热系统不能保证满水养护,则应将散热器内部的存水全部排出,严禁部分水在散热器内长期残留。
11)各类散热器使用条件汇总见表2.2.1-17。为确保散热器寿命,应注意对使用条件的控制。

表2.2.1-17  散热器使用条件
表2.2.1-17  散热器使用条件

2.2.2  电热散热装置  
产品选用主要技术指标:散热装置种类、型式,功率密度,工作温度、升温时间、散热量,输入功率,安全性能等。
1 产品主要类型、特点(表2.2.2-1)

表2.2.2-1  电热散热装置主要类型、特点
表2.2.2-1  电热散热装置主要类型、特点

注:电热散热装置目前还有其它产品,如浴室用电热暖风机和电热采暖灯,利用平面发热器的导电发热水泥板,电热壁炉等。
2 技术性能要求
  1)加热电缆和电热膜均应通过安全保护、输入功率、发热、绝缘、防水、抗老化和机械强度等检验,合格后才能应用。
  2)电采暖散热器电气安全性能(包括泄漏电流、电气强度、接地电阻、防潮等级和防触电保护等),应符合标准规范的技术要求。
  3)电采暖散热器应具有温度调节功能。直接作用式电采暖散热器达到稳定运行时,其升温时间应不大于20min。辐射式电采暖散热器表面温度均匀度不应小于80%。电热膜在正常使用状态下,连续工作时间不应小于30000h。
  4)蓄热式电采暖散热器蓄热率应≥75%,蓄热量不应小于名义规定值的93%。
  5)电采暖散热器应具备室内温度控制功能。温度控制器应能在5~30℃(±3℃)范围内设定温度,对所设定环境温度控制精度应为±2℃;蓄热式电采暖散热器应具有对蓄热和放热过程的控制功能,对所设定环境温度控制精度应为±3℃。
  6)加热电缆和电热膜应具有温度控制功能、过热保护功能和防水自动保护功能。
  7)加热电缆应符合IEC800(1992)《额定电压300V/500V生活设施加热和防结冰用加热电缆》或NEK—IEC800的要求。温控器应符合JG874—94或CE,QS9000/IS09001的要求。
  8)加热电缆的额定线功率不宜大于10W/m。

3 设计选用要点
  1)低温加热电缆辐射采暖,宜采用地板式;低温电热膜辐射采暖,宜采用天花板式;电采暖散热器根据使用场所选用适合的型式。
  2)电热散热装置的加热元件及其表面工作温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产品需通过国家授权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检测。
  3)根据不同使用条件和产品特性,应配套设置专用温度控制器和安全保护装置。应注意温控器最大允许控制功率和一个回路的最大功率限制。与电热散热装置配套的电路设计,应与其电力功率相匹配,并符合电气专业的有关设计规范要求。
  4)绝热层、龙骨和饰面板等材料的选用及使用环境,均应满足建筑防火要求。
  5)采暖辐射体的表面平均温度,应符合表2.2.2-2的要求。
  6)针对峰、谷采用不同电价的地区,因为谷时用电可有效降低运行费用,设计中宜考虑选用蓄热型电热产品。
  7)低温加热电缆和低温电热膜的辐射采暖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的标准和规程。
  8)加热电缆、电热膜和踢脚板散热的采暖方式不宜用于卫生间和浴室等潮湿房间;电采暖散热器用于卫生间时,其电器开关和电线的防护等级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
4 相关标准
《电采暖散热器》JG/T236—2008。
《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142—2004。

表2.2.2-2  采暖辐射体表面平均温度要求
表2.2.2-2  采暖辐射体表面平均温度要求

2.2.3 低温热水地面辐射采暖装置
产品选用主要技术指标:热媒温度,工作压力,环路数量,加热管的管材种类等。
低温热水地面辐射采暖装置由热源、集配装置、加热管、辐射地板等构成。以不高于60℃的低温热水为热媒,自加热地板以辐射和对流传热方式向室内供暖。此种采暖方式具有热舒性好、不占用室内使用面积、节约能源等优点,适用于住宅、公寓、别墅、医院、幼儿园及游泳池周边、宾馆大厅等的采暖。
1 技术性能要求
  1)低温热水地面辐射采暖系统的设计供、回水温度应由计算确定,供水温度不应超过60℃。民用建筑供水温度宜采用40~60℃,供回水温差宜≤10℃。
  2)低温热水地面辐射采暖系统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0.8MPa;当建筑物高度超过50m时,宜竖向分区设置。
  3)低温热水地面辐射采暖系统地面构造的面层宜采用热阻小于0.05(m2·K)/W的材料。填充层的材料宜采用C15豆石混凝土,豆石粒径宜为5~12mm。加热管的填充层厚度不宜小于50mm。
  4)住宅建筑中的低温热水地面辐射采暖系统应按户划分系统,配置分水器、集水器;户内各主要房间宜分环路布置加热管。每一环路的加热管长度宜接近,并不宜超过120m。加热管内的流速不宜小于0.25m/s。
  5)低温热水地面辐射采暖系统的分水器、集水器内径不应小于供、回水管内径,巳最大断面流速不宜大于0.8m/s。分水器、集水器上的环路不宜多于8路。每个环路供回水管上均应设置可关断阀门。
2 设计选用要点
  1)低温热水地面辐射采暖系统的热负荷应按《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进行计算。室内计算温度取值应比对流采暖系统低1℃,或取对流采暖系统计算总热负荷的90%~95%。
  2)计算辐射采暖的地面向房间的有效散热量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①扣除来自上层房间(地板)传入的热量。
    ②考虑家具、设备覆盖地面造成散热量的折减。
    ③热媒的供热量(即加热管传热量)应包括地面向房间的有效散热量和户间传热的热量。
  3)住宅建筑采用地面辐射采暖系统时,应分户设置入口装置和热水分、集水器,以便分室调控温度。
  4)低温热水地面辐射采暖对建筑构造的要求为:
    ①加热水管采用浇筑于混凝土楼板内的方式宜慎重。
    ②当加热水管埋设于楼板上地面垫层内时,加热管与楼板和外墙间应设置绝热层。
    ③绝热层宜选用密度不小于20kg/m3的难燃型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或按JGJ 142—2004选用其它材料。
    ④当加热管敷设于土壤上时,绝热层下应设防潮层;当加热管敷设于潮湿房间(如卫生间、厨房、游泳池等)楼板上时,加热管覆盖层上应设防潮层。
  5)热水地面辐射采暖系统应进行阻力计算。每个环路阻力不宜超过30kPa。
  6)热水地板辐射采暖加热管的材质和壁厚的选择,应根据建筑物使用寿命、管材性能、加热管累计使用时间以及系统的运行水温、工作压力等条件确定。
4 施工安装要点
  1)敷设在垫层等建筑物构造层内的热水管路不应有接头。
  2)热水地面辐射采暖系统调试与试运行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进行,对升温速度加以控制。
  3)施工作法及主要节点构造参见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3K404《低温热水地板辐射供暖系统施工安装》。
  4)加热管安装时应防止管道扭曲;弯曲管道时,圆弧的顶部应用管卡进行固定;塑料及铝塑复合管的弯曲半径不宜小于6倍管外径,铜管的弯曲半径不宜小于5倍管外径。
  5)加热管弯头两端宜设固定卡;加热管直管段固定点间距宜为0.5~0.7m,弯曲管段固定点间距宜为0.2~0.3m。
  6)分水器、集水器附近以及加热管排列比较密集的部位,当管间距小于100mm时,加热管外部应采取设置柔性套管的措施。
  7)加热管出地面至分水器、集水器下部球阀接口之间的刚装管段,外部应加装塑料套管;套管应高出装饰面150~200mm。
  8)加热管与分水器、集水器连接,应采用卡套式、卡压式挤压夹紧连接;连接件材料宜为铜质;铜质连接件与PP—R或PP—B直接接触的表面必须镀镍。
  9)分水器、集水器宜在开始铺设加热管之前进行安装。水平安装时,宜将分水器安装在上,集水器安装在下,中心距宜为200mm,集水器中心距地面不应小于300mm。
10)加热管的环路布置不宜穿越填充层内的伸缩缝。必须穿越时,伸缩缝处应设长度不小于200mm的柔性套管。
5 相关标准
《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142—2004。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
《冷热水用交联聚乙烯(PE—X)管道系统》GB/T 18992.1~2—2003。
《冷热水用耐热聚乙烯(PE—RT)管道系统》GB/T 175—2002。
《冷热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统》GB/T18742.1~3—2002。
《铝塑复合压力管》GB/T 18997.1~2—2003。

2.2.4 燃气红外线辐射采暖器
产品选用主要技术指标:热能发生器性能,供热能力,安全控制装置,噪声,辐射管的管材等。
1 分类(表2.2.4)

表2.2.4  燃气红外线辐射采暖器分类
表2.2.4  燃气红外线辐射采暖器分类

2 技术性能要求
  1)燃气红外线辐射采暖器的热能发生器应能根据气源品质调整运行,保证供暖性能;应配带燃气阀门、点火控制装置;应具有火焰检测、熄火保护、点火控制盒和欠压保护功能;
  2)燃气红外线辐射采暖器系统需全封闭运行。燃烧过程应无明火,与室内空气没有接触;燃烧后排放到室外的废气应符合当地环保排放要求。
  3)燃气红外线辐射采暖器应为负压运行,并具有前置、运行和后置三重负压保护装置。
  4)燃气红外线辐射采暖器辐射管的长度应与热能发生器的功率保持合理的匹配。
  5)燃气红外线辐射采暖器单台供热能力应≤50kW,真空泵噪声应≤55dB(A)。
3 产品选用要点
  1)当有燃气供应、又无集中采暖热源时,宜采用燃气红外线辐射器采暖。
  2)应根据采暖工程特点和热源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决定燃气红外线辐射采暖类型。
  3)设计按《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要求进行。
  4)选用燃气红外线辐射采暖器产品时,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技术要求,选择技术性能指标要求的产品,特别关注其控制功能和安全保护功能。
  5)采用燃气红外线辐射采暖时,应遵循国家现行有关安全、防火、防爆规范,采取相应防火防爆和通风换气安全措施。
  6)燃气红外线辐射采暖器大部分是国外进口产品,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国家或行业标准。
4 施工安装要点
  1)燃气红外线辐射采暖器的安装应按照产品说明书技术要求进行。
  2)燃气红外线辐射采暖器的热能发生器应保持与可燃物的安全距离,燃气供气系统应在管道试压合格后安装。
  3)燃气红外线辐射采暖器的辐射管应无热应力,不发生扭曲变形的现象。辐射管的安装坡度应不小于3‰,坡向真空泵。
  4)燃气红外线辐射采暖器的反射器应按顺序搭接,搭接重叠部分不少于180mm。
  5)燃气红外线辐射采暖器的真空泵的安装应做减震处理,并保证真空泵的水平度和垂直度。
  6)燃气红外线辐射采暖器的控制箱应安装在有人值班或便于操作的场所,温度感应器安装位置应能正确反映室内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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