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 传输线路


14.8.1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线缆可穿导管敷设,亦可与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共用电缆槽盒布线。传输线路应根据现场实际环境条件和容易遭受损坏或人为破坏等因素,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14.8.2 传输线路布线设计还应符合本标准第13章、第26章的相关规定。

条文说明
 
14.8.1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传输线路关键在于安全,隐蔽、防火、防破坏、抗干扰是设计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传输线路设计还应符合本标准第13章、第26章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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