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有线对讲系统


条文说明
10.2.3  当一个系统的用户点不超过10个时可采用无主机型有线对讲系统,否则采用有主机型有线对讲系统。有线对讲主机宜具有接入消防报警信号或外来有关的应急联动控制信号功能,可通过现场有线对讲话站进行消防报警和应急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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