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安全疏散
1.1.3.1 如下图所示,在有爆炸危险性的厂房内,无爆炸危险性的车间、有爆炸危险性
的车间,安全疏散门是否都可以通向楼梯间?
答:由于丙、丁、戊类厂房可以通过封闭楼梯间或敞开楼梯间疏散,因此有爆炸
危险性的厂房内无爆炸危险性的车间的疏散门可以直接通向楼梯间,而有爆炸危险性 的车间则应按《建规》第3.6.10条要求设置防爆门斗,疏散门经门斗通向楼梯间 (参
照《建规》18J811-1图示3.6.10 ,门斗外的楼梯可以给上一层疏散使用) 。
1.1.3.2 《建规》第 6.4.6 条明确丁、戊类高层厂房每层工作平台在满足条件时可以采 用敞开楼梯等,那么丁、戊类多层厂房是否也可以采用?
答:《建规》对丁、戊类多层厂房的疏散楼梯没有明确要求,因此可以采用敞开
楼梯间作为安全疏散,第 6.4.6 条同样也适用于多层丁、戊类厂房内的工作平台。
1.1.3.3 厂房中地下水泵房等设备用房按照《建规》第 3.7.2-5 款的规定,每层建筑面 积大于 50m2,至少设置两个安全出口。厂区中独立建造或跟门卫合建的地下水泵房等 地下设备用房,是否可以根据《建规》第 5.5.5 条的规定,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m2 的地下或半地下设备间、可设置 1 个安全出口或 1 部疏散楼梯。
答:地下、半地下设备用房,埋深不大于 10m 、层数小于 3 层且每层建筑面积不
大于 200m2 ,可设置 1 个安全出口或 1 部疏散楼梯。
1.1.3.4 厂房疏散楼梯在首层平面应直通室外,当为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时,可采 用扩大封闭楼梯间或扩大的防烟前室的方式直通室外。丁、戊类多层厂房的疏散楼梯 间也需要首层平面直通室外吗?可否参考《建规》第 5.5. 17 条的规定,当层数不超过
4 层且未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时,可将直通室外的门设置在离楼 梯间不大于 15m 处?
答:规范对火灾危险性较小的丁、戊类多层厂房疏散楼梯没有要求采用封闭或防 烟楼梯间,因此可以采用敞开楼梯间,为安全起见,4 层及以下的丁、戊类多层厂房 可将直通室外的门设置在离楼梯间不大于 15m 处,但应采取相应的防火分隔措施,
保证从疏散楼梯通向室外的走道或门厅的防火安全。
1.1.3.5 《建规》第 3.8.2 条的规定:“仓库内每个防火分区通向疏散走道、楼梯或室外 的出口不宜少于 2 个,当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大于 100m2 时,可设置 1 个出口” , 这里出口是特指安全出口 (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和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 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还是可以包括通向公共疏散走道 (几个防火分区共用,类似 避难走道) 的疏散出口?室内最远点至最近出口的疏散距离有没有规定?
答:此处的安全出口可以是楼梯间门,也可以是仓库不同房间、不同防火分区通 向疏散走道的门,但此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参见《建规》图示 18J811-1 第 3.8.2 条;
仓库的疏散距离没有要求。
1.1.3.6 丙类生产厂房地下设置的全自动化设备区域,该区域除设备检修以外,平时无 人员出入,是否需要按照地下生产厂房1000m2划分一个防火分区 (设置喷淋) 、每个 防火分区设置2个疏散口,人员疏散是否需要满足《建规》第3.7.4条相关距离规定?
答:应按《建规》第 3.3.1 条划分防火分区,并满足《建规》第 3.7.1、3.7.2、3.7.4 条的规定。
1.1.3.7 厂房内通往检修平台、操作平台的楼梯宽度是否有要求?有的检修平台平常使 用人员很少,是否仍要按照《建规》第 3.7.5 条要求的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 于 1. 1m 进行控制?是否可以有一个最小宽度限定,如以一股人流不小于 0.55m 控制?
答:厂房内的检修平台、操作平台一般使用人数很少,通往平台的楼梯可以按一 股人流设置,最小净宽度不小于 0.6m。
1.1.3.8 原三层丙类车间改造项目,除局部三层、二层局部夹层为车间管理办公,其余 均为丙类车间,车间与管理办公区域均采用防火分隔措施。 (见附图)
问题 (1) :根据《建规》第 3.3.5 条,车间办公区域至少设置一个独立的安全出口。 丙楼梯作为三层车间办公和二层夹层车间办公区域独立的安全出口,丁楼梯为车间疏 散楼梯,同时作为三层车间办公及二层夹层车间办公区的疏散出口。这样设置是否可 行?
问题 (2) :规范要求独立的安全出口,是否是独立的楼梯间?车间管理办公的独立 楼梯间丙楼梯是否允许其他楼层的车间疏散人员进入?是否和儿童等疏散专用楼梯 间一样,不允许其他楼层疏散进入?
答: (1) 丙楼梯作为三层车间办公和二层夹层车间办公区域独立的安全出口, 丁楼梯作为车间和车间办公的共用疏散楼梯,这样设置可行;
(2) 根据《建规》第 3.3.5 条,车间办公区域至少设置一个独立的安全出口,此 处的独立安全出口包括独立的疏散楼梯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丙楼梯作为三 层车间办公和二层夹层车间办公区域独立的安全出口,不可作为其他楼层车间人员的 安全疏散。
1.1.3.9 多层丙类厂房标准层面积 1000m2 ,局部高出屋面的车间或工艺设备用房面积 250m2 ,此部分是否允许仅设置一部疏散楼梯,把开向屋面的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答:当局部高出屋面的车间或工艺设备用房满足《建规》第 3.7.2 条第 3 款,“丙
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 250m2 ,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 20 人” ,可设置 一个安全出口,开向上人平屋面的门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上人屋面应符合人员安 全疏散要求。
1.1.3.10 仓库建筑两个相邻防火分区在每个防火分区各自设有1部独立疏散楼梯的前 提下,是否可以采用在两个防火分区交界区域设置共用疏散楼梯间以满足安全出口 设置要求?
答:仓库的安全出口设计应符合《建规》第 3.8 的有关要求,仓库内相邻的两个防火 分区可以共用疏散楼梯间,两个防火分区通向该楼梯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该楼梯 间应计入其中一个防火分区面积,且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有 1 个独立安全出口。 1.1.3.11 《建规》第 3.7.4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的疏散距离均为直线距离,即室内最 远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未考虑因布置设备而产生的阻挡,但有通道连接或 墙体遮挡时,要按其中的折线距离计算” ,是否厂房表达疏散距离时可不考虑设备布 置?
答:实际火灾环境往往比较复杂,厂房内的物品和设备布置以及人在火灾条件下 的心理生理因素都对疏散有直接影响,当布置有阻挡视线的高大设备时,疏散距离应 考虑设备阻挡因素,按折线距离计算。
1.1.3.12 《建规》第 3.8.2 条,“当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不大于 300m2 时,可设置 1 个 安全出口。 … 当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大于 100m2 时,可设置 1 个出口” 。案例:一 栋占地面积 290m2 的二层仓库,是否可一个安全出口,即 1 部楼梯?如果可以,那么 二层是否违反大于 100m2 要 2 个出口 (2 部楼梯) 的规定?
答:如果二层只划分一个防火分区 (大于 100 m2 ) ,则需要 2 部疏散楼梯,如果 二层划分为每个不大于 100 m2 的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区设置 1 个疏散门,通过疏散 走道通至楼梯间,此时二层可只设 1 部楼梯。
1.1.3.13 《建规》第 3.7.6 条中,建筑高度大于 32m 且任一层人数超过 10 人的厂房, 应采用防烟楼梯间。而条文说明中,如果厂房的建筑高度低于 32m ,人数不足 10 人 或只有 10 人,可以采用封闭楼梯间。问:当建筑高度大于 32m ,但任一层人数不超 过 10 人的厂房,是否要设置防烟楼梯间?
答:建筑高度大于 32m ,任一层人数不超过 10 人的厂房,可采用封闭楼梯间,
但考虑到使用人数是个动态变量,建筑高度大于 32m 的厂房宜采用防烟楼梯间。
1.1.3.14 《物流建筑设计规范 》GB51157-2016第15.4. 1条:“物流建筑的安全疏散应 按其使用功能分别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规》 中有关厂房和仓库疏散的规定。当丙2 类作业型物流建筑层高超过6m,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任一点至安全出口的
最大疏散距离不应超过规定值的1.25倍” ,此类疏散距离1.25倍是否适用于高层丙2类 作业型物流建筑?
- 上一节:1.1.2 防火分区和平面布置
- 下一节:1.1.4 建筑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