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根据2021年4月29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对作出承诺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核查,对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检查。

为规范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的消防安全检查行为,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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