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规范 > 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标准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委托育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咨询,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 导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 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国家消防救援局、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上海市黄浦 区消防救援支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宗存、崔海浩、黄韬、武丽珍、任常兴、宋立群、崔予宣、许家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