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筑构造
5.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6.1.3 条规定“紧靠 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2.0m;采取设置乙级 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 除了条文解释中列举的设置不可开启窗扇的乙级防火窗、火灾时可自动关闭的乙 级防火窗、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等,是否可以参照国标图集《〈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图示》,采用乙级防火门也是可以的?第 6.1.4 条也有相同疑问。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置不可开启窗扇的乙级防火窗、火灾时可自 动关闭的乙级防火窗、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等,均可视为能防止火灾水平蔓 延的措施。但由于门在使用时需要开启,周边如有火灾蔓延,会对人员安全造成 伤害,不利于疏散。因此,应严格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6.1.3 条,原则上不应采用防火门作为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确需 在防火墙两侧设水平距离小于 2.0m 的门时,如一侧为火灾时可自动关闭(不用 作疏散)的乙级防火门,则另一侧的门可不限。楼梯间首层直通室外的疏散门之 间的水平距离见问题 5.11 答复。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6.1.3 条文说明、6.1.4 条文说明。
5.2
疏散门净宽不够或门完全打开后影响楼梯平台的有效宽度,该如何控制?
1、疏散门净宽度是指安装门后的通行宽度,门洞尺寸应考虑门扇、门框后 适度放大;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 7.1.7 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6.4.11-3 条。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第 6.11.9-5 条。 18J81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第 5.5.18 条、5.5.30 条、6.4.11 条。
5.3
电气竖井、强电间、配电间防火门的等级怎么判定?
1、电缆井、管道井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2、强电间、弱电间、配电间(一般设有配电柜等设备)等应根据实际设置 的电气设备采用甲级或乙级防火门。 3、变配电室一般是指有变压器的变电所或建筑内的配电房,开向建筑内的 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4、尚需满足《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 6.4.4 条要求。 5、防火门等级的确定应满足电气专业要求,详见电气专业问题 41。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 6.4.4 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6.2.7、6.2.9-2 条。
5.4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第 3.3.11 条:设置机械加压 送风系统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尚应在其顶部设置不小于 1m²的固定窗。 问:若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楼梯间位于建筑内部,即不靠外墙也不邻屋 顶,固定窗如何设置可以满足要求?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 已对《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2017 第 3.3.11 废止;目前暂按《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 2.2.4 条执行: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并靠外墙或可直通屋面的封闭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在楼梯间的顶部或最上一层外墙上应设置常闭式应急排烟窗,且该 应急排烟窗应具有手动和联动开启功能。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 2.2.4 条。
5.5
1、地下与地上部分共用楼梯间时,且楼梯间不靠外墙设置时,地下部分加 压送风的楼梯间是否可以不设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第 3.3.11 条要求的固定窗? 2、依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第 3.1.6 条,“当地 下、半地下建筑(室)的封闭楼梯间不与地上楼梯间共用且地下仅为一层时,可 不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首层应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 1.2m²的可开启外窗或 直通室外的疏散门。”当设计已按此条要求设置了直通室外的疏散门时,是否还 要按照《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第 3.2.1 条同时在地下、 半地下建筑(室)的楼梯间顶部最高处再设置 1.0m²可开启外窗?
1、地下与地上部分楼梯间需分隔,地下楼梯间的应急排烟窗应按规范要求 设置,参见第 5.5 条。 2、规范要求设置“可开启外窗或开口”,作为楼梯间,其最上层的外窗或 外门都可以认为是在该楼梯间的最高部位的开口。
5.6
屋面、无功能连廊、下沉广场按照现有规范只在条文说明中反映属安全区域, 但正式条文中没有。有否可以明确?
“室内安全区域”包括符合规范规定的避难层、避难走道等;“室外安全区域”包括室外地面、符合疏散要求并具有直接到达地面设施的上人屋面、平台以 及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6.6.4 条要求的天 桥、连廊等。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2.1.14 条文说明。
5.7
下沉广场只在地下商业超过 20000m²时作为防火分隔出现,小于 20000m²的 商业能否参照?
规范要求将总建筑面积大于 20000m²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分隔为多个建筑 面积不大于 20000m²的区域,小于 20000m²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可以参照规范要 求执行。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3.5 条。
5.8
某高层住宅设置消防电梯,消防电梯前室(不与楼梯间合用)内是否能设置 设备管井并开检修门?
住宅建筑消防电梯前室中可以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设备管井,检修门应满足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6.4.3-5 条、6.2.9-2 条及《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 6.4.4 条要求。
5.9
多层商业建筑敞开式外廊作疏散通道,商铺与外廊间的玻璃外墙是否需按疏散走道的耐火极限要求设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1.2 条关于疏散走 道隔墙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是针对建筑内部疏散走道两侧隔墙或一侧隔墙的 要求。商业建筑的敞开式外廊一般同时具备通行、疏散功能,尺寸较宽且开敞面 较多,可不按疏散走道隔墙的耐火极限进行设计。
5.10
同一防火分区内,两部疏散楼梯间设置距离较近,两疏散楼梯间外窗之间、 首层直通室外的疏散门之间的水平距离应如何控制?
同一防火分区内,两部疏散楼梯间窗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1.0m;首 层直通室外的疏散门之间的水平距离可不限。
5.11
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地坪高于周边地坪,是否可以当做挡水门槛?
可以。如果采用架空地坪抬高,抬高的高度应满足挡水要求,且门槛的材料、 做法仍应有挡水条件。消防控制室还应采取防啮齿动物等的措施。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 4.1.7-6、4.1.8-6 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8.1.8 条文说明。
5.12
某项目地下室用途为车库及餐饮,还设置了一个下沉广场,其中餐饮区域防 火分区面积 1000m²,下沉广场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6.4.12 条规定。1、该餐饮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是否可以全部利用开向下沉广场的疏散门, 不需要设置其他直通首层的楼梯? 2、地下车库是否也可以利用通向此下沉广场的疏散门作为安全出口?
1、可以。该餐饮防火分区通向下沉广场应设置至少 2个疏散门,其间距不 小于 5m,下沉广场通向地面的室外楼梯的疏散净宽应该满足防火分区全部计算 人数的疏散净宽要求。城市综合体建筑还应满足《城市综合体消防技术标准》 DG/TJ08-2408-2022 第 6.2 节要求。 2、可以。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2.1.14、6.4.12 条。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第 6.0.2 条文说 明。
5.13
地上楼梯为防烟楼梯间,设置前室,地下楼梯为封闭楼梯间,在首层通过地 上楼梯的前室至室外,是否应将地下楼梯按照防烟楼梯间设置?
可不用。地上、地下楼梯间的设置可根据实际使用功能、建筑高度、层数及 埋深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1.0.4 条。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 7.1.10 条。
5.14
当高层建筑首层出入口或住宅建筑首层的公共出入口,设计采用内凹的形 式,内凹深度不小于 1.0m 或通过一条内走道(建筑的灰空间)通至室外时,此 种情况下,外墙面上是否可不设突出不小于 1.0m 的防护挑檐?
内走道并不能防止外墙外侧的高空坠物,外墙外侧应设置防护挑檐。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5.7 条文说明。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第 6.5.2 条。
5.15
四层及四层以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丁、戊类厂房建筑,采用双层彩钢板 外墙,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3.2.12 条,外墙 没有耐火极限要求,楼层位置内、外侧彩板之间是否需要设层间防火封堵?
需要。双层彩板外墙类似幕墙,其空腔结构上下贯通,火灾时不仅热烟和火 焰局限在空腔内,而且易产生烟囱效应,甚至外墙自身燃烧并熔融滴落,使火势 蔓延迅速扩大,扑救难度大。双层彩板外墙可以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封 堵应用技术标准》GB/T51410 的规定采取相应的防火封堵构造措施。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6.2.6 条。
5.16
按《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 6.6.9-2 条,住宅的厨房地面保 温是否可以采用 B1 级材料,上设混凝土保护层?
可以。《〈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实施指南》中,规范编制组 解释了第 6.6.9 条“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各类墙体、屋顶的内保温系统,在 实际工程中主要为外墙的内保温系统”。尤其是相较于公共建筑中使用明火、燃 油、燃气等有火灾危险的场所,住宅的厨房火灾危险性相对较低,在设置混凝土 保护层的条件下,可采用低烟、低毒的 B1 级保温材料。
5.17
一座仓库,防火分隔措施是设置在防火分区之间还是设置在各库房之间?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 4.2.6 条规定的是仓库内的防火分 区或库房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防火分区之间和各库房之间均应满足该规定。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 4.2.6 条。
5.18
地下通风排烟竖井在首层设置的百叶与一层其他房间门窗洞口间距不足2.0m(转角处 4.0m),当暖通专业在水平管接入通风排烟竖井时设置了防火阀,
是否可认为防火分隔措施已经到位,无需将一层竖井与一层其他部位考虑为不同 的防火分区,其间无须设置 2.0m(内转角处 4.0m)的实体墙?
当暖通专业在水平管接入通风排烟竖井时设置了防火阀时,地下通风排烟竖 井与室外直接连通,其隔墙为防火隔墙,无须按照防火墙要求处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6.1.3、6.1.4、6.2.9 条。
5.19
新建建筑消防设计中,局部下挂的挡烟垂壁是否可以按 2.0m 控制?对于人 防门净高度不足 2.1m 如何执行?疏散楼梯平台净高与《民用建筑通用规范》要 求不一致,该如何控制?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 7.1.5 条规定,疏散通道、疏散走 道、疏散出口的净高度均不应小于 2.1m。规范所规定的疏散出口指设置在建筑内各房间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门或安全出口的门,包括疏散楼梯间、电梯间或防 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等。 位于疏散路线上的人防门和固定挡烟垂壁等构件下方的净高度不应小于
2.1m。
不用于消防疏散的楼梯平台净高可按照《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 第 5.3.7 条的规定。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 7.1.5 条及条文说明。
5.20
住宅合用前室(一部分是半室内、一部分是外廊)为了满足防风雨的要求, 在中间设置分隔门,是否可以?
可以。住宅合用前室(一部分是半室内、一部分是外廊)中设置分隔门时, 其室内部分也应满足前室关于防火分隔和防烟排烟的规定。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 第 11.2.3 条。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第 3.2.2 条。
5.21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 7.1.8-5 条,“除疏散楼梯间及其 前室的出入口、外窗和送风口,住宅建筑疏散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内的管道井 检查门外,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内的墙上不应设置其他门、窗等开 口。”对于住宅的敞开楼梯间,是否可以设置管井的检修门?如图示意:

可以。管井应在楼层处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防火分隔,检修门应符合《建筑 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 6.4.4 条规定。检修门为常闭状态,不属于影 响疏散净宽的障碍物。
5.22
建筑高度不大于 21m 的住宅建筑,室内疏散楼梯与电梯井不相邻布置,是否 可以不做封闭楼梯间?
电梯井是烟火竖向蔓延的通道,火灾和高温烟气可借助该竖井蔓延到建筑中 的其他楼层,会给人员安全疏散和火灾的控制与扑救带来更大困难。因此,疏散 楼梯的位置要尽量远离电梯井或将疏散楼梯设置为封闭楼梯间。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 7.3.2-1 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5.5.27 条文说明。 18J81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第 5.5.27 条图示 1。
5.23
建筑高度>27m,≤54m 且每层仅设置 1部疏散楼梯的住宅单元,楼梯为防烟楼梯间,当防烟楼梯间前室(或消防电梯前室)设置了乙级防火门,户门通过 公共走道到达前室的乙级防火门。此户门还需要 1小时耐火完整性吗?
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 7.3.2-4 条,即使通过公共走 道到达前室,户门耐火完整性仍然不应低于 1.00h。
5.24
室内疏散走道两侧隔墙上(尤其是教育建筑,如中小学、幼儿园等)能否设 置普通门窗,如果能设置,是否有面积比例限制。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条文说明附录附表 1 注 4,确定墙的耐火极限不考虑墙上有无洞孔。但是,除《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 另有规定的情况外,建筑应尽量避免在疏散走道隔墙上设置普通 窗,教学楼、幼儿园等因功能要求确需设置时,应按实际需要控制窗的面积和布 局,不破坏防烟分区,不影响走道疏散。
5.25
大空间内的小房间形成局部小走道,此类隔墙是否需要满足疏散走道耐火极 限要求?
疏散走道是直接通向安全出口的走道,大空间内小房间形成局部小走道如不 属于疏散走道,无需满足疏散走道隔墙的耐火极限要求(规范对防火隔墙另有要 求的除外)。但应注意疏散距离应为房间内最远点到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距 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1.2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