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停车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


7.1

【问题】

关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的小区停车位是否也需要按照《汽车库、修车库、 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要求的停车场与建筑物最小防火间距 6m 来执行呢?

【答复】

根据住建部网站政务咨询答疑(2021.11.09): 1、《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中规定的停车 场是指专用于停放汽车的露天场地或构筑物,包括为不特定社会公众提供停车服 务的公共停车场,客车、公交车、货车等道路营运车辆的专用停车场,工程车、 环卫车等专用车辆的专用停车场等,不包括住宅小区内部设置的地面停车位。 2、有关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停车场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 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 号)等文件精神执 行。

7.2

【问题】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第 5.2.6 条:防 火墙或防火隔墙上不宜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窗或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 的防火卷帘。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 第 6.1.5-3 条:每个防火单元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 2.0h 的防火隔墙或防火卷帘、防火分隔水幕 等与其他防火单元和汽车库其他部位分隔。当采用防火分隔水幕时,应符合《自 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的有关规定;第 6.1.5-4 条:当防火 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耐火等级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两个规范对防火卷帘、防火门要求不一致,应按哪个执行?

【答复】

防火单元和防火分区要求不同,应分别按照各自的要求执行。防火单元属于 防火分区的一部分,当电动汽车防火单元与汽车库防火分区边界重合处的防火卷 帘、防火门应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规定 设置。

7.3

【问题】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是针对汽车库、 修车库、停车场的防火规范,但安全疏散只有汽车库、修车库的要求,未见停车 场的疏散要求。 依据术语第 2.0.3 条停车场:专用于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 车、工程车等汽车的露天场地或构筑物。对于设在露天构筑物及屋顶露台上的停 车场,是否应明确按“敞开式汽车库”执行汽车库疏散要求?

【答复】

1、在停车库的屋面露天停放车辆的,当屋面停车场与室内停车库共用疏散 坡道时,车库分类应按泊位数量的限值,将屋面停车数计入总泊位数内,但面积 可以不计入车库的建筑面积内。这是因为屋顶车辆与车库内的车辆是共用一个上 下的车道,屋顶车辆发生火灾对汽车库同样也会有影响,应作为汽车库的整体来 考虑; 2、当屋面停车场单独设置疏散坡道时,可按露天停车场考虑; 3、设有构筑物的停车场、屋顶露台停车场非“敞开式汽车库”,无需执行 “敞开式汽车库”疏散要求。

【依据】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第 3.0.1 条及条文说明。

7.4

【规范】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6.0.7 与住宅地下室相连通的地下汽车库、半地下汽车库,人员疏散可借用

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当不能直接进入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间时,应在汽车库与 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之间设置连通走道,走道应采用防火隔墙分隔,汽车库开向 该走道的门均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问题 1】 住宅地下汽车库,人员疏散是否可借用地下自行车库或者设备用房的疏散楼 梯? 【答复 1】 除可借用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外,地下汽车库不得借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 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若地下自行车库或设备用房属于住宅部分,住宅地下 汽车库的人员疏散可借用其疏散楼梯。 【问题 2】 住宅地下汽车库,人员疏散是否可借用自行车库坡道? 【答复 2】 直接通向住宅地下汽车库且满足疏散要求的自行车坡道可作为住宅地下汽 车库的安全出口。公共建筑的地下汽车库不能借用相邻自行车库防火分区的坡道 作为汽车库的安全出口之一。 【问题 3】 “当不能直接进入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间时,应在汽车库与住宅部分的疏散 楼梯之间设置连通走道”,被此走道分隔的地下自行车库能否朝此连通走道开 门? 【答复 3】 自行车库朝此连通走道开门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7.5

【问题】

自行车库坡道是否可以作为自行车库的安全出口?有没有相关要求,例如是 否需要开门、敞开部分与相邻建筑的要求?

【答复】

可以。在实际工程中自行车库坡道大致分为直跑坡道和多跑坡道两种形式, 不管哪种形式的坡道,其出地面段基本没有顶盖(人防倒塌棚架不计入),属于 室外区域。故用于疏散时,可参照室外楼梯的规定设置;为方便自行车推行,坡 道与自行车库之间可不设置防火门,但疏散距离应将坡道有顶部分的长度计算在 内。

7.6

【问题】

地下汽车库的电梯厅(非消防电梯前室)与汽车库间除了用防火墙、防火门 外,能否采用防火卷帘、防火玻璃隔墙分隔,以便满足业主通透性的需求?

【答复】

直通建筑内附设汽车库的电梯,在汽车库部分设置电梯厅,应采用耐火极限 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汽车库分隔;也可采用防火玻璃隔墙, 其耐火性能不应低于所在防火分隔部位的耐火性能要求。

【依据】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 6.4.2-2、6.4.9 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5.6、6.1.5 条。

7.7

【问题】

地下车库汽车坡道已按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2014 第 5.3.3 条设置,汽车坡道面积是否应算入防火分区面积?疏散 距离如何计算?

【答复】

除敞开式汽车库、斜楼板式汽车库的坡道以外,满足《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第 5.3.3 条的规定的其他汽车库的坡道可不 计防火分区面积,不考虑疏散距离。

7.8

【问题】

住宅地下机动车库借用住宅楼梯间疏散,机动车库的疏散距离是算到楼梯间 门或前室的门,还是算到机动车库和住宅地下室之间防火墙上的门?若算到楼梯 间门或前室的门,那么如果住宅地下室不设喷淋,距离如何计算?

【答复】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安全出口包括疏散用的楼梯间以及符合规范规 定的避难层、避难走道等。因此,疏散距离应算到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间疏散门 或防烟楼梯间前室的门;当不能直接进入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间时,应在汽车库 与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之间设置连通走道,疏散距离可算到连通走道门。因疏散 不可直接穿越住宅地下室,住宅地下室是否设喷淋,与疏散问题无关。

【依据】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第 6.0.7 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2.1.14 条及条文说明

7.9

【问题】

功能为汽车库、设备房的地下室,可否利用剪刀楼梯分别作为两个相邻防火 分区的安全出口?

【答复】

当梯段之间的隔墙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 防火隔墙进行分隔时,可以。

【依据】

《城市综合体消防技术标准》DG/TJ08-2408-2022 第 7.0.3-2 条。

7.10

【问题】

汽车库设置防烟楼梯间时,是否可以前室的门为甲级防火门,楼梯间的门为乙级防火门。

【答复】

可以。

【依据】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 6.4.2-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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